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5
关于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至2025年的信息,符合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非自愿失业、持有有效失业证明、具备一定缴费年限等,失业金标准则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费年限及政策规定而定,至2025年,失业金政策将继续关注就业市场变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具体条件和标准需参照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失业金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其领取条件、标准及材料要求均由法律明确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失业金的领取需满足缴费年限、非自愿失业及求职登记等条件,标准按缴费年限分级确定,材料提交则需涵盖身份、劳动关系及银行账户等信息。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5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及《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失业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费年限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若累计缴费不满一年但有剩余领取期限的,可继续申领。
2、非自愿失业:中断就业须非因本人意愿,包括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企业破产或撤销等情形。
3、登记与求职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登记手续。
发放标准:
1、金额计算:
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缴费满5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2、上下限规定:失业保险金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申领失业金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关系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失业登记凭证: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等平台办理的失业登记电子凭证或纸质证明。
4、补充材料:参保少于6个月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需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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