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给小35岁情人转账1340万,66岁妻子起诉返还会怎么判?
关于男子给小三转账1340万,妻子起诉追回财产的问题,摘要如下:,老年男子向小三转账巨额资金,妻子起诉追回,此案涉及婚姻财产权益及不当得利问题,法院将综合考虑婚姻状况、资金流向及双方行为等因素进行判决,若男子转账行为违反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原则,妻子有权要求返还,此案判决将维护婚姻财产权益,防止不正当情感关系损害婚姻关系,最终判决需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近日,一桩涉及巨额财产转移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66岁妻子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小35岁情人累计转账1340万元,遂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要求全额返还。此事引发公众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疑问,下面小编为您具体分析解答。
男子给小35岁情人转账1340万,66岁妻子起诉返还会怎么判?
在此类案件中,法院的裁判核心围绕“赠与行为效力”与“财产权归属”展开。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经营利润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对大额财产的处分需经配偶同意,否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本案中,丈夫在两年间向情人转账1340万元,远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支出。其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破坏婚姻伦理基础,且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侵害配偶财产权益。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援引《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认定此类赠与因违背社会道德而无效。
返还范围以实际赠与金额为限,但需核减情人向丈夫的转账。无法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法院将全额支持配偶的返还请求。
本案中,妻子作为共同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情人返还全部1340万元及利息,司法裁判大概率会支持其诉求。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需遵循“时间+来源+约定”三重规则。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司法解释,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 劳动收入
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无论收入高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均属共有,即使由一方账户管理,另一方仍享有平等支配权。
2. 经营投资收益
涵盖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利润、一方用共同财产投资的股息红利、租金收入等。一方用婚后工资购买股票,其增值部分仍属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收益
指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稿费、专利许可费等。知识产权在婚前取得,但收益产生于婚后,仍纳入共有范围。
4. 继承或受赠财产
法定继承所得财产默认共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父母遗嘱指定房产仅由子女继承,则该房产属个人财产。
5. 其他应归共有的财产
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此类财产具有福利性质,但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部分仍属共有。
需注意的是,夫妻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但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约定,则严格适用法定共有规则。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财产取得时间、资金来源、产权登记等信息认定归属,确保裁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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