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假是按工龄算还是按入职日算?
关于年假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年假是按照工龄来计算的,即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年限越长,所享受的年假天数越多,但也有人认为年假是按照入职日来算的,即从员工入职的那一天开始累计,达到一定天数即可享受相应年假,具体计算方式还需根据公司的规定和政策来确定。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益,但实践中关于年假的计算标准与起始条件常引发争议。部分用人单位以入职满一年作为享受年假的前提,而劳动者则主张按累计工龄计算休假天数。这种分歧背后涉及法律对工龄认定、休假条件及用人单位义务的明确规定。
年假是按工龄算还是按入职日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年假天数以“累计工龄”为计算基准,而非单一用人单位的入职时间。具体规则如下:
累计工龄决定休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处“累计工作”包含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视同工作的期间。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整体劳动贡献的尊重,而非仅关注其对当前用人单位的贡献。
入职日仅影响休假起始时间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年休假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即职工于8月1日入职,累计工龄满1年但未满10年,其当年可休年假天数为(剩余日历天数÷365)×5天。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因此,入职日仅用于确定当年可休年假的具体天数,而非决定是否享有年假的资格。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降低标准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年假天数低于法定标准,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劳动者有权依据累计工龄主张法定年假天数,用人单位不得以内部规定予以剥夺。
入职满一年才有年假合法吗?
“入职满一年才有年假”的合法性需分情形讨论,核心在于是否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法定条件:
合法情形
劳动者入职当前用人单位前无其他工作经历,或累计工龄未满1年,则其需在当前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方可享受年假。
此时,用人单位规定“入职满一年才有年假”与法律规定一致,具有合法性。
违法情形
劳动者在入职当前用人单位前已有其他工作经历,且累计工龄已满1年,则其自入职之日起即应享有法定年假,无需等待满12个月。
此时,用人单位以“入职满一年”作为享受年假的条件,属于违法限制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累计工龄计算年假天数。
用人单位的主动安排义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统筹安排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申请。
劳动者未提出休假申请,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劳动者“自动放弃”年假。
未安排年假的,用人单位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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