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职业刷机人涉嫌犯罪构成什么罪名?
无人机职业刷机人涉嫌犯罪可能构成的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侵犯他人隐私罪等,具体罪名取决于其具体的行为方式和造成的后果,如果刷机人未经授权擅自对无人机进行刷机操作,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如果涉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行为,还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罪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条文和相关判例进行判断。近期,上海警方破获一起职业刷机人通过非法手段解除无人机禁飞区与限高设置的案件,引发社会对无人机黑飞行为的法律关注。下面小编为您带来更多相关细节解读。
无人机职业刷机人涉嫌犯罪构成什么罪名?
上海警方破获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薛某以“无人机维修调试”为幌子,通过境外非法软件提供“代破解”服务,帮助用户篡改无人机数据以突破禁飞区与限高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此类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薛某作为自然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犯罪主体资格。薛某明知破解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仍通过收费服务牟利,具有直接故意。
薛某通过网络传播非法软件、远程控制无人机,实施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非法控制。其“一机一码”激活机制的软件,通过篡改飞行参数实现禁飞区突破,属于典型的非法控制手段。
该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秩序,同时危及公共安全。无人机“黑飞”可能干扰民航航线、撞毁建筑物或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危害性显著。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薛某完成27次破解、非法获利2万余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若查实其破解行为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立案标准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立案标准,旨在打击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安全防护、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及实践,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控制计算机数量标准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20台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薛某案中,其通过软件破解的无人机均属于被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查实涉及20台以上设备,则直接达到立案标准。
2. 违法所得与经济损失标准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可立案。薛某非法获利2万余元,远超5000元门槛,符合该标准。
3. 程序工具数量标准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20份以上的,亦构成犯罪。当薛某传播的破解软件被多人下载使用,可能涉及程序工具数量认定。
4.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
包括多次实施非法控制行为、针对重要领域系统(如政府、国防)实施控制等。薛某案中,无人机飞行涉及城市空域管理,其破解行为直接干扰公共安全秩序,属于“其他情节严重”范畴。
立案标准并非孤立适用,需结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判断。
薛某通过电商平台公开推广破解服务,主观恶性明显;其破解行为导致无人机“黑飞”风险扩散,社会危害性较大。因此,即使未完全满足数量或金额标准,仍可能因“其他情节严重”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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