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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房产证丢失该如何办理过户?

访客 2025-06-04 07:49:24 15500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售、购买、赠送以及继承家族遗产等途径取得房产后,前往地方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相关规制下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从原产权人(甲方)转移至新产权人(乙方)的整个进程。关于“老人去世后房产证丢失该如何办理过户?”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湖北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人去世后房产证丢失该如何办理过户?

  老人去世后房产证丢失,办理过户手续需遵循以下步骤:

  1、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2、补办房产证:持有效身份证件与继承权公证书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房屋图纸文件,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

  3、办理过户手续:补办房产证后,携带新房产证、继承权公证书、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应税费。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

  1、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购买者是否为首次购房有所不同,税率通常为1%至3%不等。

  2、营业税(增值税):房产证满一定年限(如2年或5年)可能免征,未满年限则按房价的5.5%或5.55%缴纳。

  3、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满五年且为卖方唯一住房可免征,否则按房价的1%缴纳。

  4、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按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或定额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以上是关于“老人去世后房产证丢失该如何办理过户?”的内容,湖北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湖北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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