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不签吗
员工对于变更劳动合同有权利选择是否签署,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双方在签订时应遵循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如果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涉及到员工权益的减少或工作条件的恶化,员工可以拒绝签署变更后的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于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拥有不签署的权利。
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不签。若员工拒绝签署,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公司改名后仍需履行原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不签吗
员工有权利不签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协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而劳动者不同意,那么劳动者有权拒绝签署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2.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将构成违法解除,而非视为劳动者自动离职。
3.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未到期的原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违法解除而产生的经济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劳动合同已经签署,但在劳动期限内,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请求。
公司改名后能否不履行合同?
上海律师网提醒,公司改名后仍需履行原劳动合同。
1.具体来说,用人单位的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或投资人变更等事项,均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
2.这是因为,这些变更并不改变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也不改变其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因此,即使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用人单位仍需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关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的问题,关键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协商一致,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双方对变更内容的明确认知。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以备查阅。
2.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基于合法、合理的原因。例如,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因技术进步或市场变化导致工作内容变更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劳动合同,但如果变更后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该变更将无效。